在最近举行的 US Open Tennis 美网大满贯赛事决赛中,女子网球选手中的天皇巨星 Serena Williams 的情绪失控表现引发了大量的新闻报道。她数次与主裁判口角,在获得第二次警告时按规定被自动罚扣一分。不知威廉姆斯当时的情绪为何如此无法控制,终于在又丢一局之后再次失控,指责主裁判不应该给她两次警告,导致她损失一分。骂主裁是个 thief。这样一来自然得到第三次警告,自动导致被罚扣一局。

本短文便用 thief 的用法做为分析的例子。按照常用英文词典的解释,thief 最基本的含义是:one that steals especially stealthily or secretly. 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偷窃的家伙。也即小偷,盗窃犯。其实 thief 一词的用法可以不止于此。

Serena Williams 骂主裁判是 thief,当时的语境是这样:她觉得自己不应该被判了两次警告,不应该被罚扣一分。也就是自己被主裁判偷了一分,还偷了自己的公平权,故主裁是个 thief。(至于这个指控究竟属不属实,她的观点和其他人的观点可能很不一样。)

这就牵涉到英文中 thief 可以被广义地使用的情况,指代“故意导致当事人损失了抽象事物”的人。Thief 偷窃的可以不是东西和物体,而是机会、公平、得分等等抽象的概念。这个用法由于建立了很强的 contrast,是一种既有力又有特点,富有文化性的写作修饰手法。

更进一步,thief 还可以用在指控盗窃他人信仰之人的场合。一个比较出名的例子是圣经约翰福音里的一句话:

The thief comes only to steal and kill and destroy; I have come that they may have life, and have it to the full.

该句的后半句经常被很多私校(多有基督教色彩)用作格言。

这里要是把 thief 理解成一般的小偷,本句便无法理解。“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茂盛。” 类似这样的解释,使人无法理解为什么耶稣会把自己和盗贼来做比较 - 根本不是一类的人,从事八竿子打不着的不同的行为,根本比较不着啊!

这个语境里的 thief 指的是给予大众虚妄的信仰的人:假先知/假领袖/假导师。这样的人引大众入错误的得不到真正意义的精神道路,最终导致的只能是信众受难于沉沦的世界。这样的 thief 偷窃了众人获得真正的信仰(真知)的机会,偷窃了众人走向有意义人生的道路。即是虚妄的邪教导师的意思。

这样,圣经的这句话建立了强烈并很妥当的对比:耶稣是与虚妄的邪教导师完全相反的存在,是获得真知,通向有意义生命的唯一之门。

“邪教妄师,(给你们的世界)带来偷窃、杀害、毁坏;我(耶稣)之意,要让羊们(也即“世人”)得有意义之生命,至达之生命。”

这是此处想要表达的含义。

在英文写作中,老师经常鼓励学生使用有些难度、拼写较复杂、有特点的词汇,B2SE 明智教育称之为“遣词技巧”。一些八股风格的写作打分指南,比如 NAPLAN,ICAS 等使用的,还特别规定有这方面的专属分值。这也有一定的道理,毕竟更加丰富了写作,尤其是对于低年级学生而言。当然,写作是一门艺术,讲究的是自然地使用技巧。生硬堆砌反而减分。

其实,同属于这一类的更高级的遣词技巧便是类似本文例子中这样广义词汇的“特意”“特义”(请仔细斟酌这两个词连用的含义)使用。可以带来有创造性,具文学性,色彩强烈的修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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